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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內設計工作的「實用性」

一、室內空間計畫:

我們常發現當房子裝潢好之後才發現空間不敷使用,而且在生活習慣之使用也非常不方便。例如客廳之室內設計在某種程度上體現主人的個性,除了顧及用途之外,還需考慮使用者的生活習慣、審美觀和文化素養,同時還需顧及到業主年齡、性別、工作性質的差異所反映出對空間的佈置和尺度的要求不一-----等等。所以能反映使用者之『適性』;如此才能達到室內空間計畫之實用性。

二、傢俱陳設:

傢俱陳設需要量須視室內空間之大小與及其機能性,不能到處亂擺,以免造成空間不必要的浪費。

三、貯藏處理:

目前國人所居住房子之室內空間坪數都不大,約在30 ~ 40坪左右﹔與及3房 ~ 4房,因此要挪用一小空間做貯藏室是相當困難的事。尤其國人的生活習慣較為隨性,房子剛裝潢好搬新家之初,好像沒什麼東西可貯藏;櫥櫃的利用率好像剛好,等日子久了東西越來越多,堆得室內相當雜亂。因此儲物櫃的功能性需要把它「機能」發揮得淋漓盡致是有其必要性。若室內儲藏空間不夠,可考慮在客廳陽台之冷氣檯架下,利用鋁質材料作為一儲物櫃。一來可避免冷氣口R.C.檯架碰撞到人,二來又可當儲藏用。